青山湖区第二十五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5批 2021年5月6日)
序 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公开 情况 |
备注 |
19 |
D2JX202105010063 |
建行银企小区与罗万罗(音)村交界处,从杨帆检测中心进去有一个废品收购点,废品露天杂乱的摆放在外面空地上(靠近银企小区的围墙),刮南风时有刺鼻味道传来,且举报人担心下雨天时废品中有毒物质会渗漏进地下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青山湖区 |
土壤 |
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5月2接到信访件后,青山湖生态环境局、塘山镇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发现,江西省泽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废塑料、废金属、废纸等露天堆放,据了解该企业仅收购废塑料和废纸,其他废旧物品是由不同的供应商自行露天堆放。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无环保审批手续,无环保设施,现场未闻到刺鼻味道。 |
部分属实 |
5月3日,青山湖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责改字【2021】湖021号),责令其清理露天堆放的废品,禁止使用废塑料破碎设备,对该废品收购站废旧塑料破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进行立案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21年5月6日 |
无 |
84 |
X2JX202105010021 |
反映江西省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在拆解报废汽车过程中缺失环保理念,现场油污满地混乱,雨水和污水混合一起随意排放,危险废物记录严重缺失,随意处置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废机油、废三元催化器和废制冷剂),其危废台账造假与实际回收量出入大,违法经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恳请督察组严查整治。 |
青山湖区 |
土壤 |
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5月2日上午,接到信访件后,青山湖生态环境局、塘山镇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做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科技大道污水管网。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数据为COD:52mg/L,石油类:0.96mg/L,悬浮物:0mg/L)显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根据检查情况及自行监测数据情况判断企业污水未随意排放。企业部分地面存在油污,危废暂存间、标志牌不规范。报废车辆堆放场所不规范,厂区没有做防渗漏处理措施。 |
部分属实 |
青山湖生态环境局对企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洪环责改字【2021】湖023号),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1.要求企业于6月5日前做好雨污分流;2.要求企业立即清理地面的油污,同时加强汽车拆解作业过程的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的产生;3.请质检部门介入,调查企业拆解件去向;4.要求企业于5月15日前,规范危废暂存间、标志牌;5.要求企业规范拆解破碎废机动车经营情况的台账记录,如实记载每批废机动车的来源、类型、重量、收集、拆解、破碎、贮存、处置的时间,运输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拆解破碎得到的产品、废物的数量和去向,规范危废台账。6.规范报废车辆堆放场所;7.对厂区做好防渗漏处理措施。同时,对企业未做雨污分流、未规范危废暂存间、标志牌,未规范危废台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21年5月6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