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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30 20:52:00来源:浏览量:字体:

为切实做好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共同处置政务舆情的工作合力,有效防范重大舆情危机发生,维护大局稳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固定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网信办、区网络信息中心。

(三)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召集,固定成员单位、涉事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四)联席会议可根据舆情的需要,邀请上级机关相关单位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协调妥善处置敏感、重大舆情。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舆情应对处置方面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舆情处置工作。

(三)监测重要敏感舆情信息,在政务舆情潜伏期、酝酿期及时预警、快速反应,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处置预案,防止事态升级扩大。

(四)研判分析政务舆情发展态势,形成网下处置和网上引导方案,联合主流媒体,及时发声,积极回应媒体和网民。

(五)协调、督促涉事单位对网下问题进行处置,会商研究解决方案,快速解决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实现网上引导和网下处置相结合,妥善化解舆论危机。

(六)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政务舆情处置情况,总结舆情处置工作中较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议事制度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第一时间启动敏感、重大政务舆情应急处置会商程序,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并发送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政务舆情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向涉事单位告知办理事项,涉事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舆情予以调查和处置,并按规定将处置情况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实行政务舆情的全程跟踪、全程督办,实时掌握舆情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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