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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4158-3538-45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4-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脱贫攻坚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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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提出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因我市无易地搬迁扶贫工程,故全市只有“九大工程”,即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安居扶贫、村庄整治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和电商扶贫等九大重点脱贫工程。

(一)产业扶贫。我市产业扶贫工程提出了“三个全覆盖”,即有贫困人口的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贫困村高标准农田改造全覆盖,贫困村和“三无”(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户光伏扶贫全覆盖。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支持通过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参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发展产业;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优先向贫困村倾斜,做到能改尽改。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探索以光伏扶贫、投资入股等为主要形式的资产收益扶贫,并发放股权证进一步保障贫困户的收益。光伏扶贫按户均不超过3千瓦的标准,实现全市80个贫困村和2000户“三无”贫困户光伏全覆盖。

——对缺少资金的贫困户,采取小额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缺少发展资金的贫困户利用好扶贫贷款,鼓励更多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参与扶贫产业发展,增强贫困户自我增收能力。

信贷政策方面:贷款执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按1-5年由扶持对象和合作银行自主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每户不超过5万元,却有需要可放宽至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直接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的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贷款额度,按带动户数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合计额度控制,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贫困村和乡镇合作组织(参与贫困户户数或持股不少于30%),每个合作组织贷款额度一般为20万元,确有需要可放宽至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性质为“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的产业发展信用贷款。

政府政策方面:

——风险补偿:以政府建立的风险补偿金,分担扶贫产业贷款风险代偿责任,缓释贷款风险;

——贷款贴息:对扶持对象使用产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降低贷款成本;

——保费补贴:对扶持对象发展产业和产业贷款,支持其购买特色产业保险和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并给予保费补贴;

——直补激励:对扶持对象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各地可给予部分资金直补进行激励引导。

(二)就业创业扶贫。

——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雨露计划”培训,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连补三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人每次1000元;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创业培训,培训补贴每人1000—1500元。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等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对贫困户个人在省内初次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最低生活保障扶贫。2018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从4140元/年(345元/月)提高到4740元/年(395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达到513元。

另外针对不同贫困户,还有残疾人补贴、养老保险金等保障性收入。

(四)教育扶贫。

——学前教育资助。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义务教育资助。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给予贫困家庭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寄宿补助,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

——普通高中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

——录取高校资助。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高校每生每年500元,录取校外高校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解决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的家庭困难新生,按每生5000元发放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以解决大学第一年学习、生活费用。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分别按照每生每年850至4500元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校资助。本专科在校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和在校就读生,提供每年8000元-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硕士每年6000元、博士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健康扶贫。围绕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的目标,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自付比例10%以下”等政策,构筑健康扶贫“四道防线”。

——居民基本医疗(人社部门)。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人180元标准免费参保,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大病保险(人社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比例达到80%。

——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扶贫部门)。2018年每人每年不低于330元标准购买。政府出资,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保障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目录外达到75%。

——大病救助(民政部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另外,对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和艾滋病等9种疾病实施了免费救治工作。对全市特定贫困人群实施“七免三先一后”政策,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等7种费用,实行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

(六)安居扶贫——危旧房改造。

——改造方式。对整栋危险(D级)的拆除重建,对局部危险(C级)的修缮加固。

——南昌县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动,组织县建筑企业对部分建档立卡危改户爱心捐建。

——进贤县对D类危房和无房户新建补助每户4.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7000元。

——安义县对于完全无能力自建房屋的贫困户,由乡镇政府委托村集体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解决其安居问题.

——湾里区按照危房等级不同,通过集中安置、拆除重建、维修加固三种类型进行改造。

——新建区加快落实危旧房改造,重建(新建)资金补助3.5万元,维修加固0.65万元。

(七)村庄整治扶贫。整合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加强贫困村村庄建设,做到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全覆盖。着力改善村庄在交通、饮水、住房、用电、通讯、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环境。

(八)基础设施扶贫。对照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指标体系,重点做好交通、饮水、用电、通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九)电商扶贫。由扶贫部门出资3万,余款由邮政等部门出资,在贫困村建设电商脱贫站点,对尚不具备建站条件的贫困村,选择在贫困村所在乡镇或邻近村建站。全市贫困村共建成电商扶贫站点51个,销售额达到36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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