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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9660-8842-454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2-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存量资产办证先试先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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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国有平台企业资产,破解国有平台企业融资难题,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属全资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权限》的通知(洪行审字[2020]105号)。区委常委会作出了相关部署,成立了区属存量资产办证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区领导多次召开办证工作调度会,按照先试先行的原则,区投资集团作为业主单位,对全区的存量资产进行土地房屋测绘。目前第一批43宗有土地证的房屋已测绘完毕,共22.3万平米,该43宗资产将进入征求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的意见和区政府确权阶段;其中区经营公司4宗、湖坊镇3宗、区民政局1宗、京东镇7宗、南钢街办9宗、昌东工贸1宗、区武装部2宗、区公安分局6宗、区检察院1宗、区法院3宗、区机关局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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