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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SHQ-0601-2022-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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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区政府委托,2021年7月28日区审计局局长胡娜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0年度青山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青山湖区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经济实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0年青山湖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4.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财政预算体系不够完善,未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制度;部分资金拨付未实现集中支付;新增暂付性款项规模控制不到位。

(二)非税收入管理方面。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三)镇预算管理方面。部分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执行不到位;部分镇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拖欠工程款;部分镇工程项目保证金收取、退还不符合规定;部分镇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

(四)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要求及时拨付;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未规范列支;部分单位采购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国有收益未上缴财政专户。

(五)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防疫物资未及时取得发票;新增企业补助支付不及时;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低;养老补助资金未专项单独核算;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21个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执行不严;部分单位资产购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且未入固定资产账;部分单位会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政策落实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一)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政策落实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我区部门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情况,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三促进”专项审计、重大水利工程、减税降负、清欠民营企业账款等1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跟踪审计。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部分污染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存在盗采地下水的情形、国控点PM2.5监测数据未达标。

四、审计建议

(一)建立国有资本收益制度,编制国有资本预算。近年随着区国有企业数量增加,且部分企业经营效益较好,个别企业存在较大结余,建议尽快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完善工程验收手续,尽快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到位。建立健全工程保证金收取、退还制度,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过程,更好建立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约束,压减低效开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采购活动中注重加强市场调查和采购绩效,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的采购文件不得设置项目最低价,确保采购“优质优价、节支防腐”。

(四)继续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着力加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支出效能管理,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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