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财政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助推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有序运行。
一、抓好基层组织建设。青山湖财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批示精神,从2019年起,在全区镇、街道所属社区、村中共建立 27个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18个村社退役军人示范站点,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扎实推进基层退役军人各项日常服务管理。
二、抓好军人荣誉建设。区财政把助建军人荣誉体系作为拥军优属的兴奋点有效激活,将光荣牌制作专项经费列入每年的预算中,推动全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顺利完成,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惠军行动中,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
三、抓好抚恤安置工作。建立优抚工作规范化管理机制,落实好优待抚恤及安置政策。2021年截止到4月底累计拨付1359.28万元,把保障退役军人的待遇政策作为工作重点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