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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财政坚持“快字当先”抓实“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0 11:24:00来源:浏览量:字体:

青山湖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三保”工作,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突出快字为先、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第一时间设立“三保”资金专户,规范专款管理,积极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平稳运行。

一、政策落地快。深入践行“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的工作理念,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领悟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在组织、机制、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推进账户设立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对接,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三保”资金专户线上讨论会,协调解决 “三保”资金专户设立相关问题,确保“三保”专户按时开设。

二、工作措施实。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设立县级“三保”资金专户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财库【2022】15号)、《南昌市关于设立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国库部门负责确定实施方案、开设“三保”资金子账户、核定划库比例等任务。预算部门负责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规则,增补“三保”预算项目标识、核定上年度“三保”支出数据,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完善“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县区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区财政局专门开设区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从国库调入资金专项用于保障“三保”。

三、监督管理严。一是将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保障、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补助发放等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事项,列为重点监控内容;二是建立完善“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机制,加强对专户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三保”资金专户核算范围拨付资金。三是加强财政库款运行的监测研判,按日实施重点保障监测预警,每天监测库款余额及保障水平,掌握专户收支情况,及时了解大额资金支出需求,力促“三保”资金专户各项支出井然有序,资金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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