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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青山湖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1-06-30 16:01:33来源:青山湖区财政局浏览量:字体: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材料

关于提请审议青山湖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2021年6月29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青山湖区财政局局长  蔡志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债[2016]97号)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县(区)政府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本级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提交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下达实施。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1]28号),下达我区部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707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489万元、新增专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581万元,并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收回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核定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1】6号)文件,核定2020年末我区债务总限额3053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46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0687万元;加上此次下达的部分2021年新增债务限额47070万元,我区2021年总债务限额为3524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917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83268万元。

三、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新增债券资金投向领域方面的规定,此次新增债务限额47070万元需对应到具体项目。

(一)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4489万元安排情况

1.临江学校建设项目2000万元;

2.南镇学校建设项目1000万元;

3.罗家学校建设项目8000万元;

4.李巷小学建设项目3000万元;

5.市政工程综合改造项目489万元。

(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2581万元安排情况

1.南昌电子信息(LED)产业创新示范园(二期)一组团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25000万元;

2.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950万元;

3.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860万元;

4.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940万元;

5.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1700万元;

6.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五)1330万元;

7.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六)870万元;

8.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630万元;

9.2021年青山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八)301万元。

四、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21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洪财债[2021]26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21年第二批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洪财债〔2021〕31号)文件,市财政局已转贷我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4489万元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2581万元,按照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和《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32号)规定,拟调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线下收入项目1101101“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489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线下收入项目1101102“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2581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按照财预〔2015〕47号文件要求,拟调增144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不同,调增205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支出预算14000万元;调增212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预算489万元。

2、按照财预〔2015〕32号文件要求,拟调增3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不同,调增29904“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32581万元。

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仍然收支平衡。

区政府将严格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项目的监管,确保新增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和稳增长作用。

另需说明的是,省财政厅此次下达的是部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续可能还将分批次下达2021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按要求每下达一批新增债务限额,区级都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将债券资金拨至项目单位。为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加快我区重大重点项目建设,针对今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建议在省财政厅下达后,先行将债券资金拨至项目单位,在年底前统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作相应调整。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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